兴宁市,广东省辖县级市,由梅州市代管,位于广东省东北部,东江、韩江上游,总面积2104.85平方千米。2023年末,户籍人口113.72万人,常住人口76.73万人。截至2022年10月,兴宁市下辖3个街道、17个镇。2023年,全年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056元,比上年增长6%。按常住地分,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539元,增长3.6%;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934元,增长8.8%。全年城镇新增就业4120人,通过各种途径安置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2575人,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243人。年末城镇实有登记失业人员1736人。